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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鑫冬律师的网络笔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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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海拾遗

债务到期后提供保证的行为如何认定?

《民法典》第681条对保证合同进行了定义:  第681条  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,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,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,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。顾名思义,保证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,作出保证的时点应该在主债权未到期之前。但是在金融机构的业务中,保证期间一般为主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。这样就会出现保证期间经过,而诉讼时效仍在的情